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应急罚〔2024〕基础—4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云南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许XX、卢XX、
案由:在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对公司及2名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合计44.68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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