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7期)

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作者:谈柯蓬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楚交综禄罚简〔2024〕0012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潘*明

案由:当事人属潘*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处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1月22日

上一条: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8期)
下一条: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6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