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云运稽532331(罚)〔2023〕—1029
行政执法相对人:余某
案由:余某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
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00元(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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