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卷号 |
案由 |
立案 时间 |
实施 机关 |
处罚程序 |
处理结果 |
处罚 时间 |
当事人 类型 |
01 |
禄市处字[2019]第06号 |
杨俊凤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1月28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加加火锅底料”1袋(180克/袋)、“妥甸非油豆豉”1袋(300克/袋)、“酱丰园剁椒”1瓶(1.6千克/瓶)、“金兴剁辣椒”2瓶(460克/瓶); 2、处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壹万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2 |
禄市处字[2019]第07号 |
李常翠无证经营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麻辣王子素牛筋”6袋(22克/袋)、“颜菁瓜子”9袋(22克/袋);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3 |
禄市处字[2019]第08号 |
张荣兰无证经营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00克/袋)、“金福满堂鸡蛋曲奇饼干”1袋(308克/袋)、“沙琪玛”1袋(518克/袋);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4 |
禄市处字[2019]第09号 |
李奉霖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11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真品果吧”果冻”69个(散装称重)、“香辣青豆”2袋(散装称重); 2、处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贰仟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5 |
禄市处字[2019]第10号 |
杨丽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12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迷你山楂”2袋(80克/袋)、“香酥花生”2袋(208克/袋);2、处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贰仟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6 |
禄市处字[2019]第11号 |
李平佳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15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单晶冰糖” 6袋(其中338克/袋的3袋、800克/袋的3袋)、“黄焖鸡调料”1袋(150克/袋);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0日 |
个体工商户 |
07 |
禄市处字[2019]第12号 |
李发兰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2019年4月2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12000元的罚款(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
2019年5月16日 |
个体工商户 |
08 |
禄市处字[2019]第13号 |
陈廷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1月28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顶晶印象核桃粉” 1盒(规格:918克/盒);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4日 |
个体工商户 |
09 |
禄市处字[2019]第14号 |
王应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13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泡椒凤爪”4袋(80克/袋)、“辣妹猪蹄”1袋(150克/袋)、“香丝美味”7袋(26克/袋)、“鱼仔骨”2袋(50克/袋);2、处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2019年5月29日 |
个体工商户 |
10 |
禄市处字[2019]第15号 |
云南奕标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案 |
2019年3月7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违法产品;2、没收上述不合格水泥760吨(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260吨、矿渣硅酸盐水泥500吨);3、处人民币151200元的罚款 |
2019年5月28日 |
有限责任公司 |
11 |
禄市处字[2019]第16号 |
冯学凤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2019年4月2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4日 |
个体工商户 |
12 |
禄市处字[2019]第17号 |
杨树萍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5月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顶旺”牌雪饼17袋(84克/袋)、“洽洽”牌原香爪子3袋(150克/袋)、“嘴留香”牌野山椒凤爪3袋(42克/袋)、④“華军”牌红油郫县豆瓣1瓶(1千克/瓶);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
2019年5月24日 |
个体工商户 |
13 |
禄市处字[2019]第18号 |
杨有春无证经营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1月26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香相乡麻辣1+1”2袋(158克/袋)、“99红浓缩底料”1袋(150克/袋)、“麻辣鱼胖子底料”1袋(150克/袋);2、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 |
2019年5月24日 |
个体工商户 |
14 |
禄市处字[2019]第19号 |
张开无证经营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1月28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10个品种共60袋(个/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处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大写:叁仟元整)。 |
2019年5月24日 |
个体工商户 |
15 |
禄市处字[2019]第20号 |
邢丽君无证经营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2019年3月13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5个品种共36袋(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处人民币10000元的罚款(大写:壹万元整)。 |
2019年5月29日 |
个体工商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