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目录202004
日期:2020年07月21日 作者:法规股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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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案卷号 |
行政相 对人 |
案由 |
立案 时间 |
实施 机关 |
处罚程序 |
处理结果 |
处罚 时间 |
当事人 类型 |
01 |
禄市处字[2020]第19号 |
楚雄龙润丰化肥生产有限公司 |
销售不合格产品(复混肥料) |
2019年11月13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570元(大写:伍佰柒拾元整);2、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4304元的一倍的罚款,即罚款24304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叁佰零肆元整)。 |
2020年4月7日 |
有限责任公司 |
02 |
禄市处字[2020]第20号 |
禄丰县恐龙山镇民康大药房二分店 |
无许可证从事注射剂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
2020年3月17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销售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19种注射剂1853瓶/盒;2、没收违法销售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95只; 3、对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注射剂经营的行为罚款100000元;4、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0元;5、没收违法所得722.60元 。上述合计罚没款150722.6元。 |
2020年4月10日 |
个体工商户 |
03 |
禄市处字[2020]第21号 |
四川省辰明劳务有限公司 |
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门式起重机) |
2020年4月1日 |
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般程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特种设备;2、处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的罚款。 |
2020年4月16日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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