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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0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日期:2020年12月01日   作者:   来源:环保局    点击:[]

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楚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楚委[2016]31号),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作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委托执法。现有人员28人,持有有效执法证件26人,占92.9%。

二、2020年查办环境污染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涉及行政强制1件。办理的5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均经过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全部参与并给出意见。

三、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没有接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没有行政裁决。行政首长也没有出庭应诉情况。

四、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没有受到责任追究,执法人员也没有受到责任追究。

五、2020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进行行政检查300余人次,共发出监察记录134份。处理举报投诉信访件93件,检查人数200余人次。

六、2020年,报送3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县级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2件,简易程序1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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