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5日,养路护路人员在巡路过程中,发现中五线公路路肩因栽种树木受到损坏,为有效保护中五线公路路产,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段和路政股工作人员于5月15日下午赶往中五线查看情况。
到达被损坏路段时,施工队还在施工,并有履带式挖掘机未经许可在中五线路面行驶,我局工作人员当即叫停施工,经调查了解,正在实施侵害路产路权行为的为禄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程,由华邦建投集团实施,执法工作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做了询问笔录,并责令停工。
2020年6月19日,华邦建投集团施工人员再次损坏公路路肩,将树栽种至排水沟内,违反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第二十六条第(四)条的规定,向华邦建投集团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华邦建投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我局唐增先副局长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指出可以施工的范围,华邦建投集团同意按规定施工,并恢复原状。
通过此次执法,打击了损坏公路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公路路产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