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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9年07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禄丰县商务局是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禄丰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禄丰县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建设、结构调整和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强壮大商务市场主体。

(三)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兴商,指导商业信用消费;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指导服务贸易领域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建设等工作。

负责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保供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推动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及出口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的发展,开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业务。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按照规定权限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七)承办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禄丰县商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年度考核、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

(二)市场流通股。负责流通业发展和城乡商品市场体系、物流体系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产业发展和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商贸流通业重大项目实施;统筹农产品流通政策,推进农产品流通;负责物流产业建设工作,协调产业布局和设施建设;联系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牵头建设、完善内贸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促进市场供应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依法管理拍卖、租赁、汽车、旧货等流通行业;负责全州成品油市场及商业预付卡管理;承担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反恐维稳等职能。

(三)贸易发展股。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内贸会展业协调和组织开拓国内市场,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拟订现代流通服务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负责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指导商贸服务业的中介组织、学会工作;负责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国内展览、再生资源回收、居民服务等行业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流通标准化;指导全县商务行业品牌创建活动。

(四)商务运行股。负责重点流通企业、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省际贸易和商贸流通市场预警、统计工作;负责商务运行分析,协调解决商务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抓好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限额以上重点企业监测、统计、分析和商务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行业归口统计工作并综合分析相关信息。

(五)对外经济贸易股。贯彻落实国家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省、州政府关于发展对外贸易的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引导县内企业参加国内外涉外经贸展洽活动;协调做好外贸企业的联系、跟踪、问效、服务;协调和监管加工贸易;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工作和服务外包业务的开展;协调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统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承担利用外资、外经统计工作;协调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协调规范对外经济合作经营秩序。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指导外商投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负责县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广自由贸易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第五条禄丰县商务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第六条禄丰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上一条:禄丰市商务局人员定岗及内设股室职能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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