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市商务局

禄丰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1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县商务局    点击:[]

禄丰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扎实开展全市商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编制了《禄丰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商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机构职能、政府相关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政策解读回应、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公开形式

主要采取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我局各类商务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商务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禄丰市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禄丰市金源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78-41298184125858(传真);

电子邮件:lfxswju@.163.com;

邮政编码:651200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商务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商务政务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送我局。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商务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商务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禄丰市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电话:0878-4129818;

办公地址:禄丰市金源街1号;

邮政编码:6512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上一条:禄丰市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