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为林业生产服务高峰乡2020年度九龙村委会九头河上村至大麦地村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高峰乡2020年度九龙村委会九头河上村至大麦地村森林防火应急通道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办理为林业生产服务0.9235公顷林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九头河上村、大麦地村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0.923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12.3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高峰乡九龙村委会九头河上村、大麦地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共同协商完成。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8—6043203。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