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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供销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作者:市供销社   来源:市供销社    点击:[]

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供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质量,以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现将我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社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围绕供销社为农服务、助企纾困、综合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财务信息等多个领域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禄丰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禄丰市供销社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2023年,我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社自成立由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后,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落实常态化管理检查。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内容,积极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公开,积极推送部门动态信息,积极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出发,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年初制定了《禄丰市供销社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后,又完善了《禄丰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至今每发布一条信息都要经过“拟稿人初审、办公室复审,社领导终审”的审校:严格审核文字稿件,做好涉密情况审核,无敏感信息,减少错漏,出现被市政府办通报表述错误等情况后,及时予以改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的发布仍停留在表面层次,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于深层次信息的获取需求。在公开时效、公开范围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坚持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研究、实践交流,严格区分信息的属性,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2.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深入挖掘各类信息,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

3.继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农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4.持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提高全社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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