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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作者:普连全   来源:县供销社    点击:[]

我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县供销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99号,邮编:651299,电话:4122857,传真:412285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供销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情况

 1.为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调整充实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重点,与供销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将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初步建立了一套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3.对在各种媒体上公开的政务信息,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做到该公开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保密,在保密前提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4.为了提高供销社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安排社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州供销社、县人民政府组织的保密知识培训和公文信息写作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办公室人员公文写作能力和信息工作水平。2020年,组织2人参加了上级的培训会议2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把公开透明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我社全年7次党组会议议决事项33项在系统内部全面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决策落地见效。二是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我社在拟制公文时,按公文标识相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主任审签。三是规范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公开工作。有关供销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重要改革方案及重大民生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同时提出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的建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2020年未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相关政策。四是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四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细化了公开说明。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相关事项。把完善后的《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一年来,县供销社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县供销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所公开的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管好用好新媒体。一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我社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制定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对个别干部乱发微信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所有公开发布的信息材料都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签批后指定专人发布,同时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台账。经认真自检自查,不存在违规操作及泄密事件。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的原则,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认真办理“12345”“96128”等政府热线投诉及咨询事项。2020年,我社未接到政府热线投诉及咨询事项批办转办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禄丰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偏少,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强。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整改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公开涉及供销工作的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禄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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