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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18年08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供销社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明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上查阅。

本机关政务公开办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承担本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供销社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供销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

●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扶贫、教育、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工作动态;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政府信息目录在禄丰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通过本机关网站、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方法

1.登入县政府门户网首页或本机关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资料索取点获得公开信息;也可以从简报、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禄丰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电话:0878-4122857

传真号码:0878-4122857

通讯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99号(原信用社)

邮政编码:6512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禄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政务公开办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具体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上的流程图。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条:禄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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