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禄丰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以“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为着力点,坚持公开、透明、便民原则,紧紧围绕禄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结合税务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全市深化改革、积极发展、民生改善。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根本要求,以部门基本信息、部门动态、税费征管、行政执法、重大民生及公益事业建设-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及税费政策、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为重点进行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及时更新办税缴费指南,方便群众了解涉税情况,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3年,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部门信息类、部门动态类、法定公开类、行政执法类、税费征管类和其他信息类信息共137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税务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6条,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公开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等税费优惠(减税降费)政策10条,聚焦重大民生及公益事业建设,公开税收管理领域信息53条,行政执法信息15条,同时,公布了禄丰市税务局办税地图和办税日历等。通过政管局端口公开纳税服务类信息47条, 圆满完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初下达的100条任务指标。
另外,通过税务系统对外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审批类(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信息44条,其中:本年制发规章0件,废止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0件,废止0件。主要原因:目前,税务系统县(市)级无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主要为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许可,本年处理决定数44条。行政处罚12户次(不含简易处罚105户次),主要为税收征管执法过程行政处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数100条。我局通过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机关各部门、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丰富公开内容、扩展公开渠道。2023年,全年实际累计完成信息公开137条,分别为:部门信息类、部门动态类、法定公开类、行政执法类、税费政策类和其他信息类。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在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博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部门信息公开、通知公告、部门动态、主动法定公开、其他法定公开等税务部门相关内容管理栏目进行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政管局端口在“政务服务”栏目公开纳税服务类信息。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在职工大会上多次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机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责任担当不够、主动公开信息不够、工作支持配合不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等问题。
二是完善制度。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丰富内容、规范发布、回复答疑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由信息采集股室、办公室、法制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专职人员层层审核把关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策解读制度、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方法等,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培训。利用周一职工例会,针对政府信息公开、12345政府热线的背景、重要性、工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开展了全员培训,注重做好日常工作提醒、督促,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拓宽渠道。把与纳税人接触最直接最多的第一税务分局打造成“枫桥式”税务分局,通过电子显示屏、展板、制度上墙等形式多维度向纳税人缴费人现场公开涉税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7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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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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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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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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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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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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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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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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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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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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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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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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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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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极少数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重要性认识不够,还不能完全“以人民为中心”为出发点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领悟不够,偶尔还存在语句表述不当、表述随意或错别字等情况。
三是常态化理念尚未形成。极少数股室“过分求稳”,过分强调“保密”工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责任担当不够,信息公开常态化理念尚未形成,责任落实有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从便民利企角度出发,用心用情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增强政治敏锐性。多维度加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正确规范表述,对容易出现的错别字、敏感字定期进行提醒,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审批流程,层层把关。
(三)强化责任落实。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加强日常工作提醒督促,加强跟踪问效,以制度落实促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二)回应群众关切。重点关注重大民生及公益事业建设,在税收管理领域专栏发布纳税人、缴费人急需的税费政策信息;积极应对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认真核实并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2023年,12345政府热线转入办件16件,办结反馈16件,其中:举报13件,咨询留言3件。分别涉及举报偷税漏税2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9件,虚开增值税发票1件,个人所得税征管1件;养老保险缴费操作咨询1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建档立卡户认定咨询1件,发票开具错误重开咨询1件,已全部提前或按时办结,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无超期办理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