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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禄丰县委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字〔20116号),设立禄丰县水务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禄丰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渔业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局。

(三)划入原县水利局承担的除渔业行政管理以外的其它职责。

(四)划入原县建设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涉水行业管理职能以及供水企业的监管职能。

(五)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职责,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六)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务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水务管理措施、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水利工程建设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承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涉水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事项审核,参与制定相关流域水资源规划。

(二)负责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管理;拟订水资源规划方案、行政区域内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小流域规划、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负责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涉水行政许可审批,指导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三)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及重要河流、重点水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床稳定、堤防安全管理。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实施统一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并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六)指导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河道管理和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按照权限和授权审查、审批、上报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和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七)负责城乡供水排水、计划节约用水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供用水计划审批、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供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水务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进行监督;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配合重大水务违法案件的查处,配合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水利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禄丰县水务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秘、收发、宣传、信息、机关安全、信访、接待、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关财产管理和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监督检查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对局所属单位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机关作风开展督查;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负责局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拟定和审查;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193

(二)资产财务股

负责下达水务投资计划,对投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参与水务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或评价;负责水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务基建项目资金划拨、财务管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指导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水务行业各类专项资金及费用的使用、调度;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报表,培训本系统财务人员。

联系电话:0878-4126128

(三)水政水资源管理股(禄丰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拟订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的监测、调查评价;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功能区划分和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拟定水量分配方案,统筹城乡水资源供需平衡和环境用水,负责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建设节水型社会;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编制发布水资源公报。

联系电话:0878-4030518

(四)规划计划建设统计股

指导水利工程规划、计划、建设、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供求计划、水务年度计划、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组织编制重大水务发展改革项目、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城市供水排水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办理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查、审批、建设管理、蓄水安全鉴定、评价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水利工程造价、项目法人组建、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概算修编及咨询工作;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和水利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试验单位及执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的监管;指导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农村水利扶贫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管理。

联系电话:0878-4126127

(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

负责水利工程的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经营管理;拟定国有水利工程资产的经营政策和办法;指导水库用水计划、农田灌溉、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等管理工作;指导参与水利工程管理方案、供水价格方案的拟定、论证和审定;负责农村水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和报批;负责所属单位年度经营任务指标的管理与考核;指导和组织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考核并参与工程验收;指导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1193

(六)安全与质量监督股

负责水利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承担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务行业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实施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的检查体系和保证体系的监管;督促指导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质量与安全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参与监管工程的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及工程质量争端的仲裁。

联系电话:0878-4127133

(七)供水排水与污水管理股

负责供水排水的行业管理、污水管理和污水减排、行业特许经营;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污水处理、污水再生利用建设、污水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与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指导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质量和上报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城市排水许可、排水管网联接、污水集中处理、城市建设中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线改、扩、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类污水处理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资产使用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污水处理设施普查、排水监测及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0878-4127133

四、人员编制

禄丰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禄丰县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禄丰县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禄丰县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禄丰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

禄丰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

 

一、取水许可审批

二、河道采砂许可审批

三、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扩大同意审批

五、水利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六、防汛预案审批

七、占用河道保护范围、占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审批

八、供用水计划审批

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与验收

十、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十一、小型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禄丰县水务局局长  周加明

 

主持单位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禄丰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公司、水电勘测设计队、物资供应站、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联系禄丰县万泉供水公司及金山镇、和平镇、中村乡的水务工作。

 

 

 

 

 

禄丰县水务局副局长     樊志成

 

负责党建工作。分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机电排灌站、抗旱服务队、政务服务、水行政执法、节约用水、水利科技、思想政治、组织、老干部、人才、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县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及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的水务工作。

 

 

 

禄丰县水务局副局长     詹海华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督查检查、驻村及“挂包帮、转走访”、供排水、老鸦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梅域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一平浪镇、高峰乡、妥安乡、黑井镇的水务工作。

 

 

县水务局局副局长     夏 丁

 

分管资产和财务室、规划建设统计股、水利管理站、绩效考核、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普法、平安创建、保密、对外宣传、森林防火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广通镇、土官镇、恐龙山镇、彩云镇的水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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