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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01月27日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74号,邮编:651299,电话:4122807,传真:60432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禄丰县林草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县有关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20年,通过禄丰县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涉及机构设置、政务动态、林业改革、自身建设、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发布信息129条。

(一)基础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了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照片和分工情况。

(二)信息公开目录。按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三)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的变更,及时在信息公开指南上进行了更改,确保了单位地址及电话号码的准确性。

(四)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2020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2020年我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八)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作为县级部门,政策类文件大多数是执行上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多由上级部门完成。

——不断加强舆情监测引导。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时为广大网民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按照《禄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或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开信息。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站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对在县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严把可用性关,杜绝出现空链接、错链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信息比较单一,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达不到专业要求,部分公开栏目、公开工作指南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不强。

(二)改进情况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丰富网上公示的内容。网上公开公示的同时,多运用电话、传真、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和方法,增强信息沟通。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发布及时、全面具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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