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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8年07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禄丰县委 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字〔2011〕6号),设立禄丰县农业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生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四)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村容村貌整治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的保护与管理;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

(五)拟定全县科教兴农战略、农业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业、畜牧业、渔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耕地、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认证,农业方面的国家、行政标准的实施;参与全县农产品、农畜品种、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全县农业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和纠纷;负责农业科技、农业行政执法等的培训、指导和咨询;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禄丰县农业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加挂农业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办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行政文稿草拟、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电文、会务、保卫、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维稳、扶贫、计生、后勤服务、对外联络、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禄丰县农业信息网、数子乡村网站的维护和更新,农业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教股

负责办理局党委日常事务,抓好全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及工、青、妇工作;负责股所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评聘;负责系统内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和上报等工作;负责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指导“绿色证书”制度的实施;负责党员数据库建设和党组织统计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三)财务股

负责单位会计核算、编制相关财务报表;负责编制单位预、决算,做好全局预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核算管理,报送和审批职工工资、按规定扣缴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和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财务、工资等各类报表的统计和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四)计划统计股

拟定全县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全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和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承担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种子、植保植检和农业环保等工作;组织指导植物有害生物的普查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种植业保险;负责种植业生产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及种植业综合性材料的草拟。

(五)产业股

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县农业科技推广及产业化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及管理;负责生物产业规划,编制、选列和管理生物资源产业发展项目及开发创新项目的合作交流,指导特色生物产业园区建设。

(六)法规股(加挂渔政股牌子)

拟定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规划和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许可、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及案件初审工作;指导规范种子、农药、农机服务等市场管理;负责农业主体行政执法督导工作;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办理农业行政执法委托、应诉事项相关事宜;负责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水产品质量、水产种苗、渔用饲料、药物、渔机渔具及渔船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

(七)农机股

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指导农业机械操作手的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发布农业机械化信息。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及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畜牧业股

拟定全县畜牧业发展、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畜牧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畜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科技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及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全县畜牧标准化养殖和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畜牧兽医科技培训;督促检查、指导畜牧业科技推广任务及措施的落实;培育、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企业和养殖户的发展;组织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草原资源保护、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牧草生产和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业生产情况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及畜牧业综合性材料的草拟。

(十)兽医股

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管理、疫情上报、疫情扑灭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医从业人员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指导规范兽药、饲料、畜禽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负责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组织乡村兽医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承担禄丰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

禄丰县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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