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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含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11条。其中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4条,发布部门信息公开12条,环境状况公报1条,行政许可15条,环境质量信息(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44条,环评公示信息26条,行政审批结果公示103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14条,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18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16条,土壤污染名录1条,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信息5条,行政执法信息9条,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2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排污许可信息条13条,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1条,行政处罚13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息公示3条。截至12月28日共上报州、市级各类信息媒体工作信息83条,上级政府采用1条、楚雄环境采用合计34条(1月至11月)、中国环境采用2条、中国环境监察采用1条。

(一)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

2、按照禄丰市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设置、领导信息)。

3、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照要求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依据、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4、全面公开生态环境信息。按要求及时公开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信息、排污许可信息、项目环评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统计”信息。

5、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按要求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方案、双随机抽查结果。

6、全面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信息。按要求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

2023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平台建设

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所发信息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认真、按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同各股室工作挂钩,纳入本单位工作考评,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内主要领导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开展1次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信息科的指导下,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率逐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股(室)室及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意识不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解读方式单一,文字解读材料存在简单摘抄文件的情况,解读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认真研究,逐一解决。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多提供公开素材。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不定期开展抽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多途径、多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发布政务信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形成政务公开信息集中发布网络矩阵,切实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和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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