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禄丰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禄丰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根据部门的职责权限范围,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发布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工作信息2篇、整改工作信息5篇;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举报件办理情况通报3篇。
2、环境质量信息。(1)空气质量。发布禄丰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通报4篇;(2)水环境质量。发布县境内主要河流水质监测结果通报10篇,县城区饮用水水源监测结果通报4篇;(3)土壤污染防治。发布信息1篇;(4)自然生态保护。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11篇。
(二)环境监管信息。
1、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1篇。
2、环境监管执法。发布楚雄州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1例,发布我局行政处罚案件4例;发布环境执法信息6篇,办理污染投诉2篇,环保约谈信息1篇,专项环保行动信息1篇,环保政策、法律、知识解读5篇,环境监管信息22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1篇,污染防治信息1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信息2篇。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信息1篇,办理环保投诉信息3篇。
(三)其他工作信息
1、部门预决算公开。发布部门预决算公开2篇。
2、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发布人大建议办理信息6篇,政协提案办理信息2篇。
3、其他工作信息。发布其他工作信息56篇。
截至2016年12月,共发布信息177篇/次。其中:涉及环境保护督察方面信信息40篇,部门预决算方面2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息12篇,环境质量方面信息30篇,环境监管方面8篇,其他方面工作信息43篇。同时,根据信息内容分别报送党风廉政信息11篇,法制办信息6篇,人居办信息9篇,外宣办信息14篇,长安网信息9篇,直属机关党委信息9篇,综治信息12篇,重点工作信息10篇,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18篇。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努力方向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公开的信息量不多、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少事多。2017年,我局将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公开信息量;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县招商信息,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