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禄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禄丰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54号,邮编:651299,电话:4122091,传真:4122091)。
一、概述
2018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禄丰县民政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禄丰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柴冬梅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并明确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并以周一学习为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民政系统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截至目前,通过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及时公开了单位组织机构、领导信息情况、部门动态类信息等;按要求编制了《禄丰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社会救助政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减灾救灾信息公开、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殡葬改革工作进展等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处理情况:2018年无处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中缺乏工作经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人员还要兼任其他工作,造成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质量不高。
(一)存在问题
1.认识不到位。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没有从思想上足够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局办公室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
2.工作不主动。各股室对政务公开的业务性工作信息敏感性不强,或者是因为业务工作繁忙,该及时撰写的信息没有撰写,错失了信息的时效性。特别是政策文件制发后不及时报送公开和政策解读。
3.报送不及时。局机关各股室的信息电子文档没有完全、及时地上报给局办公室,导致局办公室发布信息量时多时少,致使发布的政府信息数量全年均值不平衡。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局将克服存在的不足,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了解民政工作全貌,把事后公开内容变成应事前公开,不断及时更新动态内容,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禄丰县民政局
2018年12月8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8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禄丰县民政局 |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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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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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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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联系电话:4122091 填报日期:2018.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