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县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301室,邮编:651200,电话:4121705,传真:41217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根据《禄丰县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各学校,同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干部职工百分制量化考核和学校“两个目标管理考核”,年终兑现落实奖惩。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职责。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单位机构职能和股室职责,包括领导信息、基本情况、内设机构等。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及时更新并公开禄丰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做到要素完整准确。三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各级要求,及时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四是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年终编制禄丰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2021年2月1日公开。五是发布单位部分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禄丰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禄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和《禄丰县财政局禄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禄丰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六是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截至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154条,其中包括招生考试公开,教师资格认定公开,教师职称评聘公开,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公开,生源地助学贷款公开,校园长、教师招考公示,营养餐公示等内容。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任务数(150条)。七是按时公开建议、提案、财务等信息。按照县人大和县政协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八是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按要求公开教育惠民政策、县内捐资助学、部门经费预算、学前教育助学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中职免学费等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情况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九是配合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十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录入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办理、校园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和民办教育机构注销、法人变更事项。目前已经按照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上线,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策解读情况
在政府网站上解读了《禄丰县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禄丰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和《禄丰县财政局禄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禄丰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 |
0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74 |
17592.9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质量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部分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贯彻上级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三是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各股室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