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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9年06月13日   作者:李燕芳   来源: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    点击:[]

第一条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简称“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是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简称“县无线电管理办”)、禄丰县中小企业局(简称“县中小企业局”)牌子。

第三条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科学发展规划。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定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建议和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

(六)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食品、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轻纺、治金、石化、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新材料、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带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低碳技术的推广运用;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开展日常节能监察工作,查处违法用能行为:负责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及执法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县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出科技发展有关政策落实的措施、建议;负责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做好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认定;做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做好中药材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十三)贯彻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

(3)县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在现代物流发展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战略、政策。

(3)县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盐业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承担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

第四条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意识形态和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年度考核、离退休老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4122811

(二)综合股。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禄丰中小企业局的日常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减负治乱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

联系电话:4131037

(三)工业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科学发展规划;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食品、生物医药、消费品工业、轻纺、治金、石化、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快推进新材料、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4131147

(四)科技管理股。贯彻落实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出科技发展有关政策落实的措施、建议;负责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做好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认定;做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做好中药材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4131109

(五)无线电管理股。承担禄丰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等无线电行政执法管理,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组织无线电法规的宣传、贯彻;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负责全县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联系电话:4129778

(六)节能监察大队。拟订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拟订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和行业节能宣传培训。

联系电话:4131109

第五条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第六条本规定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禄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禄丰县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李燕芳)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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