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6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9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高峰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峰乡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州禄丰县高峰乡人民政府电话:0878-4825601邮箱:lfgfdzb@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我乡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责任型、法治型、阳光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纵深发展,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乡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帮助。全乡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党政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最新动态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加强与县政务信息技术科对接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乡在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其种包括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及重点工作通报等;利用微信、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发布信息181条。内容涉及全乡各项工作办事指南及工作进展动态信息。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我乡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其他途径,将一批涉及民生、文化、重点项目等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和事关民情民生、社会热点等方面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内容包括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领导分工等;
2.规范性文件。内容包括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及重大决策听证等;
3.办事指南。内容包括各站所主要工作职责;
4.公示公告。内容包括我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外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的招录等;
5.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政策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乡各单位均按上级要求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我乡按照《条例》及省、州、县政府文件要求,参照《条例》中信息公开流程的相关要求,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和答复机制。今年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乡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乡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本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在党政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拨付专项经费1万元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相关信息公开可在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和魅力高峰微信号上查阅。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举办信息写作培训2次,参训人员125人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二是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三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我乡是一个以农业生态为主、彝族氛围浓厚的农业乡镇,加大我乡农业及彝族文化宣传力度,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的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高峰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2016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高峰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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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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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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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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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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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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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5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杨娇 |
联系电话:0878-4825601填报日期: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