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0〕4号)、《禄丰市高峰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禄办字〔2024〕43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高峰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结合高峰乡实际,确立高峰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人员编制。
一、高峰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二)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25618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六)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七)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0878-4825601
(八)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联系电话:0878-4825641
办公地址:高峰乡高峰街26号
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8—4825601
负责人姓名:张建雄(高峰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