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安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妥安乡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妥安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禄丰县妥安乡人民政府,邮编:651222,电话:0878-4895002,传真:0878-4895002)。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政府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乡属各站所为组员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并指定1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妥安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积极组织了1次全乡干部职工进行写作培训,提高信息撰写能力,同时,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由乡党委副书记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乡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范围,努力打造推动全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阳光平台”。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我乡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包括乡机关基本职能、人员编制、站所职责,主要领导信息分工职责,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主动公开政府乡镇动态信息累计150余条,已完成今年年初下达的任务数。创建“妥安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目前关注量800余人,今年已发布86期188条信息,平均每周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编辑一期我乡动态信息和开通留言功能。通过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对妥安乡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所取得的成绩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科学和谐发展舆论氛围,对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明确要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的要求,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每项服务事项均列明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明晰政府权力的边界,让群众明白政府的边界在哪里,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让社会公众都能“看得见、管得着、监督得准”。
(四)妥安乡切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为例外,政府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促进依法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监督权。二是根据州、县政府办要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探索“互联网+政府热线”模式,推进“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我乡截至目前,接到“12345”政府热线电话转办7件,协同办理1件,“96128”政府热线电话转办1件,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咨询解答4件,并都限时结办,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乡在一楼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接待窗口,制定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严格受理各类信访件,指导群众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答复。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妥安乡政府信箱和网站尚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思想方面不够重视,缺乏创新理念;二是政务在网上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全面贯彻施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认真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政府政务透明度不断提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澄清虚假、不完整的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加强政策类、重大项目类、民生保障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量,设立专门机构,落实编制,增设专职人员,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