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平镇严格按照《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2021年楚雄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突出各项信息及举措公开。我镇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全面、主动、及时公开有关重大建设项目在审批或核准、备案、实施、评估和后续监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等内容,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改善,进一步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城镇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财政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定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我镇共公开财政信息8条。
(二)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
我镇加强对政务工作全面公开、对政策和文件等精准解读。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切实履行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职能分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禄丰市和平镇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安排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以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及时、准确的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回应关切。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互动交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办理政府网站“在线咨询”“12345”政府热线群众意见、建议、咨询事项,不断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增强回应效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评估研判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群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不断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有效落实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监测指导。对经济民生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要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决。
(三)加强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的沟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决定程序,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与相关部门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且听取意见。二是加强执行情况公开。我镇围绕政府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及时调解完善,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解公众之所需。推进政府网站高质量发展。我镇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全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网站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管好用好政务公开平台。我镇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发布、设置较强等级密码等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2021年,共收到各办公室(中心、所)及各村(居)委会上报信息232条,在禄丰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211条,在禄丰宣传微信公众号和e禄丰云APP公开发布信息217条。
三是整合全镇政务热线电话,积极推动12345政府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我镇严格按照《楚雄州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12345”办件的管理,高度重视热线办理工作,积极配齐配强热线办理工作人员,确保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答复依法依规、解释详尽准确、办理真实有效。截至目前,我镇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办结13件工单,办结率达到100%。
(五)加强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汇报,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积极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规范落实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由市司法局填报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各单位进行梳理,有的就要认真填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各相关单位)、行政诉讼情况(请市法院填报)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和平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两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政务公开认识过于片面。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有待提高。干部职工参加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少,部分信息不能准确的公开,政策解读及回复不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一是强化对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培训。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各站所、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各部门业务人员素质水平,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发布。加大对各站所、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站所部门及其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或问责。做好政府网站运维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同时,从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
三是加强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考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