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州评估验收,会议同意给予市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专项保障经费,所需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能够顺利通过验收”的原则,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据实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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