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禄资源土告字[2017]18号
受禄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元/m2)
| 增价幅度
(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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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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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4-OF-F3-117号
| 禄丰县勤丰镇北甸村委会甸心村民小组
| 13333.00
| 工业用地
| 50
| >1.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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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0
| 10.00元或
10.00元整倍数
| 48.00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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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挂牌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2月27日下午16:00时止。
挂牌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8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上述宗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单宗地块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1、凡满足挂牌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应单独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2月26日下午16: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账号:2516044429200062281;。
3、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工业用地具体产业类型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四、联系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报名地址:禄丰县城金山南路68号
咨询电话:4122749(董女士)、0878-4125957(华女士)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