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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四个重点认真落实好中央第二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整改工作

日期:2021年05月05日   作者:鲁正林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6日正式进驻云南,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察工作。禄丰市四个重点抓实交办问题整改。

一、及时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由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禄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组、文稿材料组、边督边改组、责任追究组、接访维稳组、宣传报道组、信息简报组、后勤保障组等8个工作组。

二、做好边督边改工作。将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老账新账”一起算,对于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还未整改到位的抓紧“补课”、整改到位;已经整改落实的持续深化、防止反弹。对于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措施,能立即整改就立行立改,一时完不成整改的,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动真碰硬解决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的投诉举报件,严格按照“件件清”的工作原则,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验收销号机制,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抓好举报投诉问题。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禄丰,先后到禄丰广通、金山、勤丰部分重点企业和区域督察,根据督察组要求,按时上报了区域水环境水质监测及污染源排查情况报告及有关企业环保情况说明相关材料。截至2021年4月2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楚雄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77件,禄丰市18件(其中:带*件2件、盯办1件),占全州的23.4%;截至2021年4月29日,禄丰市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6件、未办结10件。

四、抓细宣传报道工作。每个不同的阶段,宣传报道各有侧重,好的工作及时宣传,如好的机制、创新性的做法等。不好的也要曝光,如投诉举报件办理中应付群众,对群众简单粗暴的处理,督察整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一是督察下沉阶段。重点宣传边督边改工作情况、成效,市委、市政府和乡镇、市级各部门党委政府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关工作情况。二是督察汇总阶段,梳理汇总边督边改工作情况、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办理办结情况,增强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督察办 鲁正林

202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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