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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整改工作县级自查自验报告

日期:2020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禄丰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19〕35号)要求,从严从实做好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销号验收工作,形成如下验收报告:

一、主要问题

2020年1月23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0〕83号),其中第20小条“楚雄州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污染河道问题。天河纸业有限公司在兴秀河河堤上,兴秀河经过造纸厂后,河水出现了大量泡沫,调查人员在纸厂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发现,在污水收集循环池底部有一条雨水沟连接厂区和河道,排出的污水非常浑浊,在汇入河道处水体呈黑色且有异味;化验结果显示天河纸业雨水沟排出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为2355mg/L,超过排放限量90倍”。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修复厂区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做到污水收集处理回用,雨水单独收集外排。

1、封堵雨水排口。一是原料堆棚南面、西面、东面已设置完成了雨水接卸槽并和周边生产辅助设施建筑相邻,建筑物屋面雨水经接卸槽收集后由东面的高空雨水接卸槽排放口进入星宿江内,实现屋面雨水不落地排出厂区,实际设置完成接卸槽总长度为230m;二是制浆造纸车间与原料堆场之间的原有雨水沟渠采用原料大棚延伸建设方式进行了遮盖和两头封堵,已无水体在沟渠内积存及雨水不能进入其中,封堵口共计2个;三是已采用砖混结构的墙体在沟渠内进行封堵,分别设置于循环沉淀池旁北侧的雨水排口1个、循环沉淀池西侧的沟渠1个、水力浆破碎车间西侧的雨水沟渠及造纸车间与露天停车场之间的沟渠2个,共设置了4个堵口;四是停车场区域和原料堆场之间设置了梯形钢板,避免露天停车场区域地表径流冲击原料堆场产生污染物。

2、规范设置雨水排放口,公路雨水单独排放。一是循环沉淀池西侧挡墙的公路雨水经利用一段长约10m的明沟收集后,开挖北面中部区域150m后直接到达星宿江边,采用水泥管涵将公路雨水引出厂区外单独设置排口排放,管涵填埋时在厂区内采用混凝土浇筑、厂界外采用活动水泥盖板覆盖;二是区域内生产及辅助设施区域的雨水已从屋面引至厂界外排放,区域内露天停车场东侧设置了1个雨水排放口作为厂区雨水总排口。

3、架设生活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东北侧河滩地设置的1个容积为5m3的化粪池内设置了1台潜污泵并采用胶皮软管连接,胶皮软管末端进入了禄丰县思宇食品有限公司与禄丰县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管道,进入了东南面35m处的污水处理厂。

(二)对厂区内跑冒滴漏的管道及时进行修缮和更换,拆除厂界外无用闲置管道。

1、污水管网优化和拆除。一是制浆造纸车间东侧外墙面悬挂3根总长度为210m的污水管道进行了拆除;二是在厂界内循环池体东侧靠近砖砌围墙旁设置了2根污水管道,其中1根为制浆造纸车间排水管道、1根为循环池体水体抽取回用水力浆破碎用水管道,管道总长度为170m;三是制浆造纸车间内的跑冒滴漏管道进行了更换,更换管道总长度为400m;四是对水力浆破碎车间北侧和东侧老旧、损坏铝瓦进行了更换,更换的面积为210㎡。

(三)对企业利用雨水沟排放污水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2020年4月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已对企业雨水沟排放污水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处罚款20万元;日常,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已对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加强了检查和监管,避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四)对污水收集循环池底部的雨水沟进行修缮,督促企业对雨水排放系统进行优化整改,严禁企业通过雨水系统排放生产污水。

1、优化污水循环池底部的雨水沟,将原沟道排放方式改为雨水管道排放,并与污水循环池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原雨水沟排口进行封堵。厂区对平行于污水循环池旁的雨水沟渠排放口进行了封堵、另一侧入口进行了封堵,厂区内的径流雨水不从该处排放,已统一设置1个雨水排放口于露天停车场东侧中部。

2、对制浆车间纸浆池进行防渗处理。厂区通过清理2套纸浆池之间的地面区域和污水积存区域、通过人工观察记录方式判明了纸浆池未发生渗漏,水力浆破碎车间内的2套纸浆池体已采用了“三布四油法”对2套纸浆池四面池壁进行加强防渗处理。

3、对污水处理站靠雨水沟和星宿江一侧的污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厂区对靠雨水沟渠一侧的循环池体采用混凝土进行了加强防渗处理,设置了10cm厚的混凝土;对制浆造纸车间外侧临星宿江一侧的围墙下基底进行了加强防渗处理。

(五)规范原料堆场。

1、所有原料、生产废渣须分类存放,原料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等杂物堆存场所均须设置固定式防雨设施,避免雨水淋滤。厂区内所有的原料、生产废渣已进行了分类存放,对塑料废渣堆场设置了1个固定式堆棚、堆棚南侧设置了2间杂物堆棚避免了雨水的淋滤及外侧滴溅造成淋滤废水产生。

2、会产生渗滤液的堆存场所均须设置围堰、导流沟、区域收集池体,将产生的渗滤液单独进行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禁止排外。区域内会产生渗滤液的固废为塑料废渣,塑料废渣堆棚内地面设置了导流沟渠对渗滤液收集,堆棚西北面设置了1个容积48m³的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后抽取进入生产废水循环池内再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所有车间顶棚雨水和料场、堆渣区域顶部雨水经房檐雨水导流沟渠收集,统一设置落水管引流出生产区域。制浆造纸车间东侧屋面雨水直接经屋顶排入了东侧的星宿江,内侧的屋面雨水、原料堆棚屋面雨水及西侧的生产辅助设施屋面雨水经设置了长230m雨水接卸槽收集,由制浆造纸车间南侧东面直接从空中翻越围墙进入星宿江,过程中屋面雨水不与地面接触。

(六)督促企业设置环保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对厂区环保设施及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检查,保证各设施的正常运行。

1、完善企业内部环保安全管理制度。区域内的池体、排放口完善了环保标识标牌,设置了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塑料废渣台账、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及可回收出售固废台账等。

2、落实至少1名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指定目标考核措施。厂区内设置了兼职环保管理人员2名,负责日常的环保工作;对重要的环保设施设置主要责任人,纳入年终考核。

三、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

经广泛征求天河纸业有限公司周边群众、企业、机关和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60份、回收60份,满意率为100%。

四、生态环境行业专家验收结论

2020年9月27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天河纸业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省州县各级整改方案及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同意通过验收。9月29日通过县人民政府自查自验工作,报请州人民政府验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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