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氮是水质常规检验项目,是水质评价常用指标,在我国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多个标准中均规定了限值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2019年11中旬,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省内具有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参加《水中总氮检测》能力验证。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提供检测样品并对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本次能力验证考核旨在了解省内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检测水中总氮的水平,提高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帮助实验室发现水中总氮检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全省范围内总氮的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本次能力验证共有156家单位参加,其中包括104个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站和52个社会化监测(检测)机构,验证分1、2、3组进行。其中禄丰站在第2组,共有50家单位参与,验证结果于2020年1月反馈至各参与单位。禄丰站所在的2组检测结果与统计评价结果显示:有41家满意,满意率为82.0%;2家有问题,有问题率4.0%;7家不满意,不满意率为14.0%。41家满意单位中有6家单位检测结果为中位值,误差为0,禄丰站为其中之一。
通过这次水质总氮能力验证,我站分析人员总结发现了该项目分析中如何更好地采取质量控制措施,更加有效的提高了我站对水质总氮的检测能力。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杨丽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