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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多举措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

日期:2020年02月10日   作者:杨翠琼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和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多举措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

一是于2020年1月31日向禄丰县内各医疗机构下发了《禄丰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禄污防〔2020〕2号)。通知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按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要全面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严格执行管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台账,医疗废物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置,严防处置不当、传播疾病。各医疗机构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后,要立即启动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执行。

二是于2020年2月5日向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下发了《禄丰县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医疗废物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禄污防〔2020〕3号)。通知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水须经消毒后达标排放,未消毒或不达标禁止外排;在暂未发生疫情前,各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认真研读《新型冠状病毒污染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是从2020年2月5日起每日报送州(市)肺炎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统计表、州(市)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点污水处理情况统计表、州(市)肺炎疫情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定点医疗机构污水情况统计表和州(市)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和城镇污水处理情况汇总表到州局水科。经我局与县卫生监督管理所对接得知:禄丰县肺炎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为禄丰县人民医院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要求禄丰县人民医院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每日向我局报送州(市)肺炎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统计表。统计表内容包括医疗污水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投放消毒剂名称及余氯和粪大肠菌群是否达标等。要求禄丰县污水处理厂每日向我局报送州(市)肺炎疫情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定点医疗机构污水情况统计表,统计表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消毒措施及运营状态等。

四是2020年2月3日,分局冯副局长和杨俊副局长带领污防股工作人员到禄丰县人民医院、禄丰县第二人民医院和禄丰县中医医院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进行督促检查。

五是2020年2月6日,分局何局长和冯副局长带领污防股工作人员到楚雄彝族自治州传染病医院(原广通铁路医院)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进行督促检查;随后又到禄丰县污水处理厂对其生产运营状况进行检查。

六是从1月31日起,多次到禄丰县卫生监督管理所对接肺炎疫情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点名单、医疗废水及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规定及医疗废物处置量等相关工作事宜,真正做到互通有无,信息共享。

在疫情面前,我们生态环境部门在贡献着自己微薄的力量,相信全国上下一心,齐心协力,一定会早日取得疫情阻击战胜利。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杨翠琼

2020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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