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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LD20191115021号举报件办结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年11月20日   作者:穆峰   来源:    点击:[]

编号为“LD20191115021”的举报件于2019年11月16日交由禄丰县人民政府办理,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按照《关于做好云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转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2019〕18号)要求开展办理工作。2019年11月17日,州环保督察办派出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的督查督办组,深入现场开展督查督办,该举报件现已办结。现将该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禄丰县土官镇土官社区塘北冲村:1.该村原来用于农灌的坝塘被部分填埋;2.该村原来的龙潭饮用水源被福发生物有限公司污染后,该公司已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但经常停水;3.周围企业产生的垃圾长期堆于大红地,无防护措施;4.周围企业夜间九点以后生产会排放难闻的气体,影响周围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9年11月16日接到举报件后,禄丰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水务局、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土官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一)基本情况

土官镇土官社区塘北冲村位于土官镇西南部,有村民75户285人。有耕地312亩,其中水田251亩,旱地61亩,2019年人均纯收入12800元。

1.举报件反映的农灌坝塘为大扇子坝,位于土官镇土官社区塘北冲村西侧,经度102.174364,纬度24.933640,面积17.4亩,权属云南省第三监狱滇中磷酸盐厂(禄丰土官),土地使用权人:滇中磷酸盐厂,地号:117-0A-01-200-1,使用权面积:472183.5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禄国用(2008)第17113号,该地块不属于村集体所有。

2.塘北冲村原饮用水源地位于土官镇土官社区塘北冲村西侧柏树林下,该水源与云南福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区两个混凝土浇筑的原液池直线距离约150米,龙潭位于山坡垂直面中下部,高于周边地表径流,地表径流无法进入龙潭。2019年3月完成塘北冲村自来水工程后,不再从“龙潭饮用水源”取水,现饮用水水源地改为位于塘北冲村安箐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3.举报件反映的大红地垃圾填埋场位于土官社区塘北冲村大红地(经度102.164845,纬度24.935562),系原大山采石场原址,现状为采空区,长110米,宽70米,平均深8米,有效容积约5.55万立方米,为土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1996年至今未发生过塌方、泥石流、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距最近的塘北冲村直线距离约1700米。

4.举报件中反映的“周围企业”共有各类企业和建设项目11个,分别为: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滇中分公司、禄丰科莱恩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福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锦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卓世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则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沃福经贸有限公司、盐山华旺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自然人任海兵、自然人陶德祥。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1.针对“该村原来用于农灌的坝塘被部分填埋”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大扇子坝现水位较高,水质观感清澈,坝埂及坝塘四周完好,无填土或挖撬过的痕迹。经办理工作组按2018年大扇子坝卫星影像图比对2005-2008年、2014年及2017年的卫星影像图,未发生填埋现象。举报件中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2.针对“该村原来的龙潭饮用水源被福发生物有限公司污染后,该公司已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但经常停水”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1)2019年11月16日,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对该龙潭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22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2)2018年,投入资金36.69万元实施塘北冲村安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该村75户285人自来水全部到户,户户水龙头都有自来水,并安装了智能水表,各户要提前预交水费方能正常供水,欠费即停水,除维修或应急情况不存在停水现象。(3)2019年11月16日,禄丰县疾控中心到塘北村进行了采样,共采集样品3份,其中水源点1份(土官社区塘北冲村水源点抽水池),末梢水2份(塘北冲村李培武户、杨向东户),检测了八个项目,除大肠菌群、游离余氯不合格外,其余指标都合格。举报件中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3.针对“周围企业产生的垃圾长期堆于大红地,无防护措施”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大红地垃圾填埋场从2010年开始启用,作为土官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全镇的生活垃圾及企业的生活垃圾的堆放,预计使用年限约13年。目前,已堆存生活垃圾约3.7万立方米,未建设“防雨淋、防飞扬、防渗漏”设施。举报件中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4.针对“周围企业夜间九点以后生产会排放难闻的气体,影响周围环境”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1)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滇中分公司、云南锦利安化工有限公司、禄丰科莱恩化工有限公司在同一区域。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滇中分公司自2014年开始停产至今,有专人值班,未发生异常情况,正常情况下没有异味产生。禄丰科莱恩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9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近期生产正常,未发生异常情况,该公司正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异味。云南锦利安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今停产技改,未发生异常情况,停产期间没有异味产生。云南福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单独的区域,主要利用烟厂的薄片废水生产水溶性肥料,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该公司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被举报过,主要涉及液体原料存储不当的问题,目前主要进行间歇性的应急生产,以消化项目区外贮存的液体原料,该公司异味的来源主要是水溶性肥料自身散发的异味,没有时段性。经排查,举报件反映夜间九点以后生产会排放难闻气体的情况,初步判断不是以上4家公司造成。(2)云南卓世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则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沃福经贸有限公司、盐山华旺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自然人任海兵、自然人陶德祥7户企业或建设项目集中在土官镇塘北冲村原土官水泥厂西面的区域。该区域为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4月向云南光明化工有限公司承租,约52.25亩。云南华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后将该范围主要区域分别转租给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和云南沃福经贸有限公司。

①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计划在其承租的区域内建设年产20000吨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目前完成投资项目备案,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厂房建设。

②云南沃福经贸有限公司在承租的土地内建设了钢结构土官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环评2019年8月经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批复(禄环审〔2019〕30号),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尚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云南卓世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5月开始,在向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租用的厂房内新建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2019年7月下旬完成设备安装后开始间断调试试车至今。主要生产工艺为将沥青通过导热油炉加热熔化后,加入胶粉搅拌混匀,涂在聚酯布上,经水直接冷却后形成防水卷材,在调试试车过程中有异味气体产生。经查,该公司防水卷材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④云南则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从安宁迁入,向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开始建设塑料编制遮阴网生产线项目,2019年6月底完成建设,2019年7月开始调试生产了3~4天后停产至今,主要生产工艺为熔化塑料颗粒原料、拉丝、织网机织网。经查,该公司塑料编制遮阴网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⑤盐山华旺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2018年6月开始租用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土地和厂房,建设供暖管道生产线项目,2019年建设完成后开始调试试车,生产调试至2019年9月停产至今。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是用塑料颗粒(再生料、新料)制成塑料管套,用塑料管套将钢管进行包裹后,在塑料管套和钢管之间注入组合聚醚和异氰酸酯混合形成发泡保温材料,形成保温管道。经查,该公司供暖管道生产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⑥自然人任海兵,2019年9月在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场地和厂房内新建废轮胎加工生产线,2019年10月中旬完成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开始试车调试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废轮胎生产线正在进行试车生产,车间场地上可闻到刺鼻气味。该生产线生产工艺主要是通过废旧轮胎热裂解后回收热裂解油、炭黑和废钢丝。经查,该废轮胎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⑦自然人陶德祥,2019年4月与云南赛弗尔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祥凤签订合同协议,向段祥凤承租现有云南省第三监狱原土官水泥厂最西北角的厂房及院坝4000平方米。陶德祥于2019年8月开始在其承租的土地和厂房内进行围墙、平整土地等基建工作,9月开始设备进场安装,于10月下旬建成防水沥青分装生产线,10月底开始调试试车至今。主要生产工艺为将70#稀释沥青在电热反应釜内加热后混入滑石粉,搅拌合成防水沥青。经查,该防水沥青分装生产线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综合以上排查情况,云南卓世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防水卷材生产线、云南则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编制遮阴网生产线、盐山华旺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供暖管道生产线、自然人任海兵建设的废轮胎加工生产线、自然人陶德祥建设的防水沥青分装生产线,5个建设项目在试车调试过程中均会产生有刺鼻气味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且5个建设项目均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涉嫌未批先建。举报件中反映的该问题属实。

(三)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一)针对“该村原来的龙潭饮用水源被福发生物有限公司污染后,该公司已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但经常停水”的问题。要求县水务局牵头,土官镇及塘北冲村加强自来水管护,负责好自来水供水设施日常维护,对取水点水池、蓄水池、连接钢管及入户供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保障塘北冲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水供给及饮水安全。

(二)针对“周围企业产生的垃圾长期堆于大红地,无防护措施”的问题。一是11月16日,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及土官镇对大红地填埋场进行整改,投入2台工程机械进行覆土、压实及平整作业,防止飞扬。二是由土官镇聘请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执行,建立运行日台账,记录垃圾量、填埋作业记录(倾卸区域、摊铺厚度、压实情况、覆盖情况)等。三是县人民政府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技术指导,使用50千克生石灰对填埋场进行消毒,灭蚁灭虫。(牵头单位:禄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张留新;责任单位:土官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晁彬;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针对“周围企业夜间九点以后生产会排放难闻的气体,影响周围环境”的问题。要求禄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和土官镇配合,对云南卓世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云南则森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盐山华旺管道装备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自然人任海兵、自然人陶德祥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办理。

四、下步工作

(一)督促县水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及土官镇协同配合,对土官镇辖区内坝塘进行摸底排查,落实好管护责任,保障坝塘使用功能,统筹当地农业灌溉。

(二)督促县水务局提供技术指导,土官镇具体落实,对自来水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塘北冲村自来水供水管理调度与日常维护,定期对塘北冲村自来水抽水站、蓄水池和供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及饮水安全。

(三)督促土官镇人民政府,将新建垃圾处理厂提上工作日程,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认真编制垃圾处理厂可研报告,纳入规划建设项目,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后抓紧建设,以解决土官镇垃圾日益增多而无法填埋处理的问题。

(四)督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禄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协助土官镇建立行之有效的垃圾填埋场管理办法,由土官镇争取项目资金,完善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建设,铺设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建设渗滤液收集池。建立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强化管理力度,禁止工业企业生产垃圾及建筑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定期对进入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进行填埋、消毒、杀蝇等作业。

(五)由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责成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土官镇强化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入驻的企业严格把关,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的企业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重点整治,对调查属实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监管,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最有效的处理措施、最强硬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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