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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协助上级开展反垄断方面的 违法行为的查办工作,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办工作;指 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 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 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 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 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 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指导协调检验检 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 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
18.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其他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及其会员单位和专业市 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 。
19.完成禄丰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股、人事股(党委办公室)、价格监督管理股。
所属单位15个(全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1个直属机构:禄丰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14个乡镇设置派出机构14个,分别是: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兴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勤丰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官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恐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彩云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平浪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通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妥安市场监督管理所;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黑井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立足“大市场”,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增长,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州、市下达的2024年度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加大广告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者保持“零容忍”。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涉企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大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执法力度。强化竞争执法,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2.突出“大质量”,加强培育助推市域质量提升。抓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强力推进质量强市。扎实推进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充分发挥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在质量提升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工业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在国抽、省抽中的合格率,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加强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申报各类示范试点项目。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动禄丰市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市或试点园区。2024年预计完成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70个批次,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力争质量工作在全州考核为优秀。
3.强化“大监管”,全力守牢“四大安全”底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的落实,严格对照省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目标责任清单和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科学开展工作,强化网络食品、校园食品、儿童食品监管,推进校园食堂智能监管,提升“互联网十明厨亮灶覆盖率;着力抓实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确保2024年创建成功。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药械化专项整治,提升药品监管能;强化刑行衔接工作,争取在查办大案要案上有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四项监测”工作报告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力争2024年药品安全工作全州考核为A级(前五名)。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聘请专家排查重大隐患,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制度,压实企业、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推动齐抓共管,全力防范市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力争质量工作在全州考核为优秀。
4.保障“大民生”,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抽查市场主体占比达到7%以上。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强化12315平台建设,实现投诉举报全过程信息化办理,转办办结率达到100%。加强依法行政。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信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5.注重“行风建设”,开展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从严打好行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转作风、优行风、纠歪风、树新风。全面排查整治全系统存在的行风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便利高效、日常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推动形成一系列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公共设施、便利化制度举措、品牌性实践载体,持续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0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4.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73.09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在职人员因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增加而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减少273.09万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在职人员因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增加而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4.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4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5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73.0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人员调出5人,退休人员增加10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29.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支出。
2013801行政运行1592.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1.38万元,主要用于去世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2.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7.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事业)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9.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501行政运行13.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办公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39.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2344.54万元。基本支出2344.54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442.42万元,30102 津贴补贴535.04万元,30103 奖金300.14万元,30107 绩效工资29.0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6.48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9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5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25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9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39.4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4.26万元,30201 办公费11.20万元,30202印刷费1.80万元,30205 水费2万元,30206 电费5万元,30207 邮电费6万元,30211 差旅费6万元,30213维修(护)费1万元,30215会议费1万元,30216培训费1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5万元,30228 工会经费17.9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91.8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30301离休费14万元,30302 退休费177.89万元,30305生活补助21.53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5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7.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5次,共计接待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市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严从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9.47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8.36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预算中的公用经费减少,因此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资产总额2,13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7万元,固定资产1,830.7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8.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18.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