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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10)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和草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执法制度,统一行使森林资源、林地、湿地、草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火灾和林草种苗、森林食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16)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防火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单位7个(全部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为:
1. 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 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3. 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
4. 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
5. 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
6.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7.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抓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动林长制考核与“大比拼”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林长制监督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全面压实市、乡(镇)、村三级和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
2.进一步抓好林草灾害防控。狠抓林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制,扛牢压实各级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防止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2024年森林防火期安全平稳度过。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工作,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力度,确保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3.进一步抓好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林地、草地、湿地监管。深入开展林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抓好林草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提高林草行业监管水平,为全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4.进一步抓好生态修复治理。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推动绿美禄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力争完成营造林2万亩,义务植树156.8万株、四旁植树200万株。按省、州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继续抓好398.14万亩森林管护。严格执行《禄丰市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实施流程》,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5.进一步抓好林草各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积极学习借鉴市外先进经验及做法,完善国有林场管理经营机制,提高国有林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
6.进一步抓好林草产业发展。实施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动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引领林草产业做优做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创新“森林经营+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禽等林产业,促进林产增值、林区发展、林农增收。努力实现林草增加值增长7%以上,林草行业总产值增长20%以上目标。
7.进一步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健全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严格执行现行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高质量抓好环保督察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强化人为活动监管,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的行为。加快推进一般湿地认定,加强重要湿地保护、修复、管理,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8.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争取林地定额指标,为全市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依法使用林地提供要素保障。加大“跑州进省”力度,积极争取省、州支持,推动林草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及时足额兑现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惠农补助资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确保群众持续增收。
9.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以党建“红”引领林草“绿”。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认真践行“三法三化”要求,高质量推进林草各项工作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调入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以及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调入人员、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以及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7.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5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调入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以及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5.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 实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3.5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2130201行政运行637.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60.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工资支出-30101基本工资231.4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0102津贴补贴97.39万元;奖金支出-30103奖金44.0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0107绩效工资203.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60.5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9.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万元;差旅费支出-30211差旅费6.3万元;培训费支出-30216培训费2万元;办公费支出-30201办公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58万元;退休费支出-30302退休费85.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11.2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30305生活补助3.5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7.2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减少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以及人员调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78.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5.30万元,固定资产514.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10万元,政府储备物资75.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