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乡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
报 告
(2022年1月7日在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 梁滔
大会主席团:
高峰乡人民政府向高峰乡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的《高峰乡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各代表组进行了认真审查。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对高峰乡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2021年全乡财政收入合计为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57万元的105.9%。乡级收入完成557万元,完成分解任务数557万元的100%。其中:税务部门完成540万元,完成分解任务数535万元的100.9%,非税收入完成17万元,完成分解任务数22万元的76.5%。
(二)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21年全乡财政总支出为1589.1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32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2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23.8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63.82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24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7.22万元。
8.农林水事务支出465.19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09.96万元;
10.其他支出1.28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09.9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8万元,其他收入13.97万元,加年初结余和结转231.51万元,财政收入总计为1756.73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9.1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7.61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乡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乡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和财政支出增大的困难,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乡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期目标。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财政增收缺乏有力的支撑点;各部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的依赖程度较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和支持改革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可用财力不足,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对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我乡财政工作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财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规范村级财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请大会审议2022年财政预算。
(一)财政收入预算
2022年,全乡财政收入任务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万元的基础上增长3%以上。
(二)财政支出预算
2022年高峰乡部门预算支出计划114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42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不含上级补助专款,原因是此款是不确定因素)。
三、实现2022年财政预算的建议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实现我乡经济平稳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预算约束,依法规范管理。紧紧扣牢财政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克服组织收入过程中的一切困难,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二是科学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监管体系。盘活存量资产,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着力化解存量债务,健全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三是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严守“三保”底线,努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努力培植财源,加强税收征管。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认清当前经济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调服务,要继续抓实招商引资工作,督促项目签约落地,推动财税增长,稳固和发展财源增长基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从源头上把握好收入质量关,发挥税收征收支撑作用。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分配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安全高效。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四)倾力做好民生大事实事,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积极筹措资金,把有限的财政资金集中用在民生“刀刃上”,持续增进人民福祉,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