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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0301000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编制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8、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9、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0、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2、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3、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4、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全力以赴扩投资。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把固定资产投资作为拉动市域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六个配套文件,加强政策宣传,把新的制度和办法执行到位,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革项目审批制度,积极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投资效益。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使新建项目开工建设。一是千方百计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了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为实现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提供更多支撑点。二是把在建项目工作重点放在抓进度上,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加快工程进度,努力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2、突出重点、保供稳价。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为维护物价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围绕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这一中心工作,慎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重大公共事件期间重要商品价格的巡查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努力保持我市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二是积极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开展价格鉴定评估工作。三是加强民生价格管理,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强化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物业收费、客运收费、出租车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价格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努力打造服务品牌,提高价格服务水平。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着力打造成物价部门的知名品牌,以此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服务空间,提高价格公共服务水平。我们始终把服务于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维护企业、消费者利益用为物价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市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3、加强储备粮管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落实储备粮油管理各项制度措施,确保了库存粮油质量良好、安全可靠。对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承储的储备粮和商品粮账实相符、质量安全、储备粮轮换、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拨补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门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州发改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 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事业股、农村经济和地区股、工业管理和资源环境股、能源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经济贸易和消费股、粮食管理股、物资储备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0130166.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80166.02元,占总收入的96.9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50000元,占总收入的3.09%。与上年11027186.29元对比增加39102979.73元,增加354.61%,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814662.75元。其中:基本支出6532414.62元,占总支出的13.66%;项目支出41282248.13元,占总支出的8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合计11859148.75元,其中:基本支出7261593.69元,项目支出4597555.06元,支出比上年增加35955514.00元,增加率303.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9179.07元,减少10.04%,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6684693.07元,增加797.92%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煤炭行业项目资金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32414.62元。与上年7261593.69元对比减少729179.0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06184.42元,占基本支出的91.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6230.20元,占基本支出的8.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282248.13元。与上年4597555.06元对比增加36684693.07元,增加797.92%,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支出8490000.00元、牺牲病故人员抚恤金支出229344.00元、州补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支出365553.31元、黑井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0元、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53567.45元、县重点项目工作经费支出81783.37元、州补响水河东河水库工作经费50000.00元、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00元、省补资金支出12000元、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4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18080.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上年11831150.69元对比增加34986929.61元,增加295.72%元,主要是今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4441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742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579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类)支出3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省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15356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3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8%,主要用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374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1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省补资金支出和储备物资库建设支出;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5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1.11%,主要用于中央补助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000.00元,完成预算的9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87.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编制减少,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好公务用车维修、燃油等费用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480.64元,增长2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61.64元,增长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19.00元,增长37.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股室职能职责增加,经费预算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35000.00元,占5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省、州政府对各项重点项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乡村振兴主业主责、“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等日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重点项目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其他地州县学习交流工作接待;“美丽县城”建设和特色小镇创建、州县内重要会议、重要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230.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2.80元,增加1.1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任务加重,根据工作需要调入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6500.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6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培训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35000.00元、劳务费22500.00元、工会经费3319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11040.00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853706.70元,其中,流动资产2634311.60元,固定资产248981.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00000.00元,无形资产570413.2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58091.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2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53706.70

2634311.60


248981.82





248981.82


1400000

570413.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36.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36.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36.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附: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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