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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2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000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性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全力维护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下拨乡(镇)各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计26379500元,乡镇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及时兑付到优抚对象手中。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做到有专门存放场所,有专职管理人员,有必要硬件设施,有严格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困难帮扶援助工作,加快建立服务保障常态化新机制,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6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38400元、42名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57400元、生存认证后41名企业军转干部未达标生活补助费900900元、8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金1504800元得到落实。四是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截至目前,全市完成3313名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和数据核查工作,对历年来系统中已经死亡的202名优抚对象做了减员处理,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落实了城镇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补助53名,困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278名687600元,缴纳12名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其他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险代缴3227人次484100元。积极争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33人2621300元,发放烈士褒扬金1名1008500元,一次性抚恤金2名1710970元。

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坚持将退役军人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着力破解涉军信访问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咨询145余人次,办理上级转办及自行接待的信访件16件16人次,解答政策咨询40批40人次,答复来访15件15人次。制定了矛盾化解方案、化解矛盾4人次,政策解答100余人次,参与落实化解方案达72人次,落实化解率98%。

全面提高移交安置工作质量共接收秋冬退役士兵94名,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符合政府安置的9名退役士兵及消防队员安置任务,确保了安置率、接收率、满意率达100%。

着力加强就业创业工作共组织85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岗前适应性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7名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保障水平;配合教育部门对退役军人中高职扩招身份认定进行审核,完成103名退役军人身份审核认定工作。举办1期退役士兵政策宣传培训班,74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复工、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推送就业信息12批次,向广大退役军人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345个,宣传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全力推进褒扬纪念工作对全市12个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整修项目规划上报,目前上级下达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项目资金5279800元。定期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通过免费“云祭扫”“代祭扫”328批次,接待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和现场登记预约的祭扫群众214批次3952人次;开展“9·30”烈士纪念日活动14场次1000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丰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下属两个站所(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79755.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59755.57元,占总收入的93.8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6.14%。与上年度收入10453506.31元相比增加3526249.26元增长33.73%,主要增长原因分析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581321.75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211.29元,占总支出的13.87%;项目支出12560110.46元,占总支出的86.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2763393.19元对比增加了1817928.56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缴费调整、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在本年度支出致使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1211.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33619.88元增长了19.7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正常增资及社保缴费调整致使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9071.77元,占基本支出的91.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139.52元,占基本支出的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60110.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4308.68元增长13.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在本年度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退役安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7533.54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办公费培训费支出388601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支出1598408.42烈士陵园修整支出6042968.5元,办公设备购置25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1321.7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支出12763393.19元对比增加1797928.56元增长14.09%,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单位人员正常增资、辖区内烈士陵园整修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891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257.28元、优抚事业单位及其他优抚支出6060003.5元、退役安置支出3640953.54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238170.9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75941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1002.03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1598408.42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32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支出决算为10000,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阶段性专项业务工作增加为保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045,下降47.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45,下降47.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成立后机构不断完善,单位政策及疫情防控的需要各种督查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资金为162139.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89.52元增长36.1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入工作人员1名,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致使差旅费、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支出25000元、水费支出1500元、电费支出1500元、差旅费支出10000元、会议费支出6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元、劳务费支出19200元、委托业务费2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6050元、缴工会经费支出10889.5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72449.29元,其中,流动资产277666.29元,固定资产1947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9821.4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37222.47元,固定资产增加25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72449.29

277666.29

194783

0

0

0

19478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556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42968.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296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未结转资金为142095.47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0927.47元、省级补助资金7500元、县级配套资金3668元。结余资金为补助到人到户资金。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原因分析为部分资金为年底下达我单位,时间短,不能在31日前完成支付。消化对策:及时按相关政策标准将资金兑付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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