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在恐龙山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恐龙山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恐龙山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执行镇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度财政预算过程中,镇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发生了变化。为此,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作出地方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如下:
一、收入部分调整
恐龙山镇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镇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1297.84万元调整为3395.58万元,调增2097.74万元。
收入预算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84万元,与县财政决算后,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8.38万元,收入总计3395.58万元。
二、支出部分调整
恐龙山镇第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镇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297.84万元调整为3330.95万元,调增2033.11万元。
支出预算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84万元,与县财政决算后,新增支出2033.11万元,其中:新增基本支出97.58万元,项目支出187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6万元,支出总计调整为3330.9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2947.2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48.38万元,收入总计3395.5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330.9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转和结余64.64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村厕所革命补助、九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上级专款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未完工,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二是优抚资金及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按政策兑付完毕后形成的结余。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镇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预算法和监督条例的规定,调整方案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