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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和平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和平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和平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决算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与市财政初步结算后,我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1653.19万元调整为311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30.04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306.26万元,收入总计3453.89万元。

二、支出情况

与市财政初步结算后,我镇2020年支出总计327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年初预算1653.19万元调整为319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81万元(人员经费1586.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67%,项目支出1540.2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68.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11%;其他支出5.0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0.15%。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3147.63,万元,上年结余306.26万元,收入总计3453.8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272.0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1.84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等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拨付,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镇人民政府提交大会审查的《和平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报告》中的收支数据是依据市财政局最新下发的决算数据,数据具有真实性。2020年,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促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不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及厉行节约规定,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开支,不断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力度,切实发挥有限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同时,在财政收支执行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稳增长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统筹整合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要正确分析和认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先后顺序,坚持有保有压,用小钱办大事、办实事,切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依法办事,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收支预算的严肃性。三是要不断提高村组资金使用效率。要高度重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村级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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