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市审计局《禄丰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
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报告
市审计局:
你局审计组于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对2020年度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下发了《禄丰县财政部门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禄审调报〔2021〕1号),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事项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方面发现的问题
1.关于“财政专户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1000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款项是黑井镇黑井村“美丽乡村+文化”项目工程尾款,至审计时由于项目工程尚未完工,因此未拨付完毕。2020年12月初项目完工后,禄丰县财政局已将尾款100万元于2020年12月10日拨付到黑井镇财政所。因项目招标文件与项目批复存在差异,禄丰县财政局按规定于2021年1月20日下发《关于黑井镇实施黑井村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的通知》(禄农改办〔2021〕1号)要求黑井镇人民政府限期整改。鉴于目前黑井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项目尾款暂时无法支付,项目资金100万暂存于黑井镇财政所代管资金专户,待其整改完毕后我局将督促其在2021年4月30日前支出完毕。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及时下达拨付资金,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早建成项目发挥效益,避免此问题的再次发生。已整改落实。
2.关于“预算资金结转2年以上且已分配未拨付到部门4200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3月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以禄财农〔2020〕20号文下达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420万元,国库股于7月3日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由于2020年8月全省国库支付系统升级改造,要求收回所有授权支付额度方可更新系统,待系统更新改造完毕后收回所有授权支付额度重新全部还原下达单位,国库股将授权支付额度收回。2020年12月初国库股重新全部还原下达了该项目资金420万元授权支付额度,至审计时由于项目推进缓慢及国库资金调度困难等原因,资金尚未支付完毕。12月18日县林草局支出278万元,2020年12月29日县财政局国库股将项目尾款142万元实拨至林草局国库改革专用账户。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但据林草局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规定:项目尾款142万元需在项目管护期满后才能支付给施工方,因项目管护期尚未届满,目前项目尾款暂时无法支付,待2021年11月项目管护期届满,林草局将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项目尾款142万元。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加强预算管理,及时下达拨付资金,督促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早建成项目发挥效益,若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确有资金结余的将按规定作为存量资金收回全县统筹安排使用,尽量避免此问题的再次发生。已整改落实。
二、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3.关于“非税收入未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合计44766.5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审计后,我局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统一了缴款程序渠道,并于12月21日前将此非税收入经税务部门征收缴入了国库。今后,我局将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非税收入缴库业务,避免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11项非税收入再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杜绝此问题的再次发生。已整改落实。
4.关于“多调非税收入2368657.74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年初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县财政局/其他收入”多调库2219424.24元、“县交警大队/罚没收入”多调库149233.5元导致账面两个科目红书,年末相关收入征缴资金补齐到户后,已于2020年12月15日前上述两个科目收入已补平,并更除红书状态。今后,我局将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非税收入征缴业务,及时清理,认真谋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已整改落实。
5.关于“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有资金账户228350973.74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我县从2014年就启用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即会出现预警禁止,需经财政部门核实、审批后才能转款。涉及2018年12月19日至29日期间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有资金账户39,418,915.35元,由于在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年末部分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尚未使用支出完毕,需在次年1、2月份使用支出;加之州县对支出下达了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应支尽支,并且上级严格对结余结转的规模也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如果预算单位年末尚未使用支出的资金不拨支到实有资金账户,就形成授权支付额度结余同时也形成县财政预算结余,一方面导致全县的支出任务无法完成;另一方面全县结余结转规模过大也不符合上级要求。这是上级相关规定、政府稳增长要求、授权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局限性等原因造成的,这个问题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可避免必然存在,无法完全杜绝,只能是尽量避免此问题的再次发生。持续整改落实。
(2)涉及2019年1月11日至12月25日期间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有资金账户188,932,058.39元。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县从2014年就启用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即会出现预警禁止,需经财政部门核实、审批后才能转款。在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对无特殊理由的款项财政一律不允许转账通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实际情况,如2019年执行中各乡镇“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资金及修缮加固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因乡镇条件有限,没有正规的建筑公司,这类工程项目都是承包给私人老板做;各预算单位召开在各商务酒店召开会议、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余额账户支付给酒店时也会出现预警;全县各预算单位、各乡镇死亡人员的抚恤费支付时只要超过3万也会出现预警,因此年度执行中就出现了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的现象。这是一体化系统监控预警规则设置与实际执行不相匹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可避免必然存在,无法完全杜绝,只能是尽量避免此问题的再次发生。持续整改落实。
三、财政专户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6.关于“未及时将1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2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20日县财政局对1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开设在建设银行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和开设在富滇村镇银行的“扶贫资金专户”的2个财政专户按要求进行了撤销、并账。已整改落实。
四、往来款项及对外借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7.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合计333423418.9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州审计局对禄丰县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中,从审计出点到9月30日前,已处理偿债基金专户挂账往来款8笔1,944.87万元(其中:“暂付款”6笔1,050万元、“暂存款”2笔894.87万元)。二是县财政局继续认真组织财政专户往来款挂账清理,逐一核对,查明每笔挂账款项的内容、形成时间及原因,明确其资金来源性质和资金支出的用途后,该做账务调整的及时作调账处理,该收回的及时收回、该清算的及时清算、该列支的及时列支。三是对确实不能收回的挂账款项,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直至减少清除各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四是下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进行清理,直至减少清除各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持续整改落实。
8.关于“周转金借款长期未收回18015965.65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历年历次审计指出的周转金借款长期未收回的老问题和提出的处理意见,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多次清理核实、认真研究整改。但财政周转金政策有历史出台的背景和存在的意义,曾经是财政扶持企业及事业单位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过去的财政扶持资金,既有无偿资金,也有有偿资金,即财政周转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改革财政周转金的政策,1998年12月明确财政周转金(有偿资金)一律停止发放,只收不借。之后又实行财政周转金“债转股”、“借转投”、“还三免七”等政策,部分财政周转金不适合“债转股”、“借转投”的政策条件,但这些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正常,企业陷入困境,后来又实行企业改制,原来的企业已不存在,基本上都已关停并转,客观上给财政周转金的回收带来很大困难,这些难以回收的财政周转金逐年沉淀下来,造成了财政周转金借出款长期挂账结转、回收缓慢的局面,今后,我局继续加大力度对周转金借款清理收回,尽力能收尽收。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提出处理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账务核销处理,持续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