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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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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禄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将禄丰县公务接待办公室更名为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禄丰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一名(正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管理岗位八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8名。主要职能为:

1.负责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2.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内的安全保卫、消防、综治、供水供电、“三化”等机关行政事务的综合服务管理工作。

3.协助办会单位做好在县会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筹备与服务工作。

4.负责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业务用房和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修缮、改造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禄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和钉钉子精神,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机关后勤保障和优质服务为主题,在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八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以深化理论学习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整改落实为驱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为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 认真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接待工作对外的“第一面孔、第一名片、第一形象”的作用,以讲政治,重节约,求精细,树形象为目标,营造了有利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环境。

2. 认真做好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平台车辆的和司勤人员的管理,结合我县公车平台的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车辆管理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管理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廉洁自律制度》、《禄丰县公务用车保障平台驾驶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平台的服务保障范围和能力,

3.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办法》做好会务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对县会务中心各会议室的硬软件设施和报告厅县对乡视频会议传输系统提升改造、完善会议服务保障功能,提升了县会务中心会议筹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高效完成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落实,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对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清理排查,并多次前往部分县级部门调阅原始材料和数据,严把数据审核关,在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圆满完成了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5. 金山广场项目建设推进落实情况。按照县委政的安排,由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金山广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机关事务中心随即将工作任务重心面金山广场项目建设上倾斜,对项目推进落实目标进行了规划和责任细化,力求全力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完成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6.金山古镇综合管理用房推进落实情况。该项目目前已经竣工并投使用。后续调整施工工作已按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44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44辆公务用车全部为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留用车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46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57万元,占总收入的97.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万元,占总收入的2.14%。   

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收入合计增加51.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新购公务用车辆,二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2019年度其他收入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视频会议系统老化无法使用,年内实施改造提升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48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75万元,占总支出的47.64%;项目支出253.61万元,占总支出的52.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增加68.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新购公务用车辆,二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基本支出增加27.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正常增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上调;项目支出增加35.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部分新增项目开展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经费压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3.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年内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新购公务用车辆以及部分项目年内实施。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支出4.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97万元,电费12.48万元,邮电费10.88万元,差旅费11.21万元,维修(护)费29.8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63.39万元,劳务费25.2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5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4.61万元,资本性支出48.31万元,2019年度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定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9%。与上年对比增加205.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原禄丰招待所19名退休职工退休费及各类保障纳入我单位预算支出,年内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其中:其本支出145.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支出,以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劳务费支出。项目支出231.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运行等各类项目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公务接待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3.37万元,完成预算126.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平台留用的44辆公务用车都是车辆老化、耗油高的老旧车辆,在实际运行中车辆维修及燃油成本支出较大,车辆保养和维修方面不可控因素较多;二是随着近年来消费市场价格的不断上涨,接待任务增重,接待经费控制压力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4.88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变动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1.51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37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三公”经费未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预算,而是从政府性基金中预算,因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1万元,占56.26%;公务接待费支出63.37万元,占4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不涉及相关工作,也未开展相关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46万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为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因车辆老化,无法正常使用,已经按相关程序申报车辆报废处理,为保障公务用车平台正常运转,根据县政府同意,年内新购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主要用于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42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委县政府举办的重要公务活动320批次、8399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不涉及相关工作,也无相关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相关经费压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办公费支出1.59万元,手续费0.00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55万元,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15.93万元,工会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1.95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禄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6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35万元,固定资产722.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0.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701.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68.88

46.35

701.62

0

701.62

0

67.26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州本级收入和中央、省对我州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州以下政府上解收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包括州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州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劳务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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