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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城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9年08月22日   作者:碧城财政所   来源:碧城镇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碧城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抓村镇规划,环境卫生等工作。

(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抓好农村经济经营及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和农村财务“双代管”工作。

(3)林业管理站:抓好辖区内林业科技的推广和农村能源,实施天保工程等工作。

(4)水利管理站:保护水利资源,防止水土流失,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等工作。

(5)文化服务中心: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财政所:主要负责碧城镇镇级预、决算编报,政府债务、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及财政资金安全监管,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的录入及组织兑付等工作。

(7)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我我镇辖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城镇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各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碧城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镇人大

2、镇人民政府

3、镇财政所

4、镇文公服务中心

5、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镇林业站

7、镇水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碧城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碧城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3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2.88万元,占总收入的95.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6.42万元,占总收入的4.81%。与上年总收入增加145.58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拨款项目增加,主要拨款内容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及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碧城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3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万元,占总支出的52%;项目支出1510万元,占总支出的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541万元相比减少38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6.12万元。与上年对1589万元相比,增加了5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了2017年的绩效工资64.80万元,而2017年无此项支出。基本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6.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0.14万元。与上年1952.24万元支出相双减少442.10万元相比减少442.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碧城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009.84万元的92.52%。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1.36万元相比,减少支出397.0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0.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政府及相关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外交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国防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相关支出;

5.科学技术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相关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74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相关支出;

9.节能环保类支出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相关支出;

10.城乡社区类支出34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相关支出;

11.农林水类支出54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7%。主要用于农林水类相关支出;

12.住房保障类支出21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相关支出。

13.其他支出类支出11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及殡葬改革等其他方面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碧城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划单位列支了一部分支出到了政府的“三公”经费支出中,而上划单位是没有此项预算经费的。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7万元,下降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3万元,下降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3万元,下降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2017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取了增收节支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制度收到实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占29%;公务接待费支出33.97万元,占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碧城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构及人员没有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碧城镇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碧城镇部门资产总额1992.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8.56万元,固定资产754.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9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92

1238


300

62


39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总额151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4.38万元,农林水支出27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42万元,其他支出114.2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总额151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6%,节能环保支出4.4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3%,城乡社区支出324.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0%,农林水支出276.8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7%,住房保障支出192.4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3%,其他支出114.2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基本实现了县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科目

绩效目标任务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任务情况

责任单位

考评情况

备注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

1,087,500.00

7%

碧城镇人民政府

97%


科学技术支出

1%

100,000.00

0.6%

碧城镇科协

6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

80,000.00

0.5%

碧城镇文化中心

5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

4,523,042.00

30%

碧城镇社保所

10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

187,500.00

1.6%

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3%


节能环保支出

3%

44,900.00

0.3%


10%


城乡社区支出

22%

3,243,750.00

20%

碧城镇村规中心

98%


农林水支出

16%

2,768,570.00

17%

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102%


住房保障支出

12%

1,924,208.00

13%

碧城镇村规中心

102%


其他支出

7%

1,142,000.00

7%

碧城镇文化中心

100%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碧城镇社会经济等各领域都取得一些成绩,其中文化教育卫生,农田水利建设,社保和抗旱救灾等都取得一些成绩和投资,改善了乡村公共道路,人民群众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变,人民生活水平及生活条件有了提高,,利用有利的热气候资源,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工作。

一是坚持“生财有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策,重点支持社会发展及体制创新。稳住现有财源,巩固后劲财源,不断扩大和加快名特优新项目建设步伐,支持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二是坚持“聚财有方”,壮大财政实力。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实行“两手抓”,在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开辟财政增收渠道,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三是坚持“用财有效”。始终加强对收支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各单位的用款效率,规范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对上级增加的财力,集中用于解决我乡社会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2018年碧城镇镇实现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911万元,完成县下达地方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任务3885万元的100.66%;超收26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16万元,完成了任务数3825万元的99.76%;财政所完成了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万元,完成了任务60万元的158%。

2、精心理财,强化管理,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为确保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满完成和全镇财政收支平稳运行,着力促进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稳步、快速发展,碧城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及时将预算收入任务分别落实到三家征收机关,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为财政收支平衡打下了坚实基础。围绕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努力真抓实干,坚持增收与节支并重、开源和节流并举,做到勤算账、算好账,切实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准确把握政策,合理、妥善地使用好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财力,统筹安排好有限的财政资金,着力加强财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动态分析和调控工作,努力协调解决财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了全镇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运行。

3、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

把“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强化税收宣传,建立健全委托代征代扣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和重点税源的监控。

4、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发扬勤俭节约。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单位名称:楚雄州禄丰县碧城镇









评价指标

计算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重


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80

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25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5

74.97

0.0


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

10

0.00

0.0


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

5

0.00

0.0


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3

6.30

2.0


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

2

220.26

0.0


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45

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

10

0.00

10.0


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

10

0.00

10.0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10

1.08

9.5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

5

-78.00

5.0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5

0.00

5.0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5

31.48

0.0


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10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

10

0.00

10.0


财务状况

15

资产状况

7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

7

0.00

0.0


负债状况

8

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

6

2.78

5.5


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

2

0.00

2.0


人员情况

5

在职人员控制

3

在职人员控制率

3

115.29

0.0


财政拨款(补助)人员控制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人员增减率

1

-2.97

1.0


其他人员控制

1

其他人员增减率

1

0.00

1.0


合计

100

100

100

61.0


注:1.财务状况不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评价指标中,中央部门上年、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均不含暂付款。


3.各项评分标准中,对于分子不为0且分母为0的情况,按0分计算;分子、分母同为0的情况,按满分计算。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碧城镇2019年决算公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暂未召开批准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根据现行的县乡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县财政部门的决算批复,此件为预公开,如有新的情况变动再作更新,若无变动,以此件为准,不再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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