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801000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文件要求,我部门主要职责如下: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稽查一中队、稽查二中队、稽查三中队、稽查四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部门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履行禄丰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在禄丰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623044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7777.68元,占总收入的91.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02669.86元,占总收入的8.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8768.21元,增长13.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9431.91元,增长10.82%;其他收入增加159336.30元,增长46.41%。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引起财政预算收入增长,其他收入增长的原因是禄丰市财政往年应当拨付编外人员经费汇集到2024年拨付,导致本年其他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6364790.47元。其中:基本支出5727777.68元,占总支出的89.99%;项目支出637012.79元,占总支出的10.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9834.40元,增长17.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9431.91元,增长10.82%;项目支出增加390402.49元,增长158.3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增2名公务员导致基本支出增长,同时2024年增加编外人员以前年度应支未支和预支工资和社保费用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7777.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86935.21元,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0842.47元,占基本支出的9.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012.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该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为禄丰市财政局给我单位拨付的交通稽查办案经费,主要用于交通稽查、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道路运政、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活动过程中的专项辅助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目经费支出106184.28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支出。
2.劳务费项目经费支出366000.00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薪资支出。
3.办公费项目经费支出164828.51元,主要用于交通稽查用车租车费、稽查人员、编外人员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7777.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9%。与上年相比增加559431.91元,增长10.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295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8%,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及单位死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新增2名公务员社会保险和一名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891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新增2名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07133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年中新增2名公务员支出导致的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5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完成年初预算的98.7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与实际缴费基数变动出现差异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238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6.08元,下降2.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6.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3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81%,完成年初预算的73.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8.92元,增长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5.00元,下降9.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5.00元,下降9.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38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6.08元,下降2.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99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73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我单位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8.92元,增长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5.00元,下降9.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5.00元,下降9.9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我单位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和县、市间工作学习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842.47元,比上年增加15978.38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2名公务员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资产总额7131407.60元,其中,流动资产5342032.24元,固定资产1508286.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1088.9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253.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02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685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75平方米,账面原值105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18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