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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省级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5期通告

日期:2023年08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2023省级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5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级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5期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省级监督抽检,抽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完成样品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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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2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标准要求。

  1.检验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铅、总汞、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抽检样品由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进行检测,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样编号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项目 检验结论
SBJ23530000712301978ZX 1 禄丰市勤丰镇建文米线摊 云南省 黄豆芽 / 2023/4/23 省级专项抽检 第5期 2023/8/21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铅、总汞、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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