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省级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5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省级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5期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省级监督抽检,抽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完成样品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窗体顶端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标准要求。
1.检验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铅、总汞、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
抽检样品由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进行检测,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
抽样编号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论 |
SBJ23530000712301978ZX |
1 |
禄丰市勤丰镇建文米线摊 |
云南省 |
黄豆芽 |
/ |
2023/4/23 |
省级专项抽检 |
第5期 |
2023/8/21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铅、总汞、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