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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镇人民政府关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

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当前,气温不断升高,雨季已经来临,各类野生菌将陆续上市,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季节,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已成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人民政府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严禁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村委会食堂、农村自办宴席、会议、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等群体性用餐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二、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生产加工企业,要落实市场管理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毒性野生菌上市销售,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按照“谁提供、谁销售、谁负责”原则,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采购使用关,确保安全。

三、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慎重。一是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以及霉烂的野生菌;二是要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炒熟煮透,严禁凉拌食用野生菌,严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三是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四、广大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别的野生菌;不得混合或凉拌食用野生菌,加工野生食用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以避免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

五、广大人民群众食用野生菌后短时间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引起重症甚至死亡。在食用野生菌前,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镇卫生院或乡村卫生室判定属野生菌中毒的如需转诊的立即转州人民医院绿色通道,为救治赢得时间。

六、加大食用野生菌中毒预防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各村委会、有关中心(站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常识,树立正确安全的饮食观念。要坚持宣传工作进学校、进村委会、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小区、进家庭、进餐饮服务单位,逐户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食用野生菌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要紧盯重点人群。农村地区的群众是野生菌中毒高发人群,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野生菌中毒防控作为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到人、宣传到户,防止出现盲区。

七、强化应急准备,做好中毒防控救治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村委会属地责任、行业站所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个人健康责任“五方责任”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各医疗机构要随时做好野生食用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各医疗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转院治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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