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楚雄禄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1期的通告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楚雄

禄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云南楚雄禄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1期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监督抽检白酒,抽检依据: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25-2016(第一法)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009.266-2016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36-2016(第一法) )、GB 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2016(第一法))、GB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5009.97-2016(第三法)完成样品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25-2016(第一法)、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009.266-2016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36-2016(第一法) )、GB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2016(第一法))、GB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5009.97-2016(第三法))要求进行检测。

  1. 检验项目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抽检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依据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5009.225-2016(第一法)、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 5009.266-2016 )、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 5009.36-2016(第一法) )、GB5009.2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28-2016(第一法))、GB5009.9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5009.97-2016(第三法))要求进行检测,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样编号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项目 检验结论
XC22200150452 1 禄丰县高峰乡好乐家超市 云南省 老白干酒 2019/5/12 云南楚雄禄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第1期 2023/1/12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酒精度不合格


 

上一条: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特殊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情况
下一条: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楚雄禄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第1期的通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