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校园共建法治同行
教师不仅承担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更承担着培育和树立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使命。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不仅是学生学习和模仿的榜样,更是全社会文化素质和行为素质不断提高的践行者和推动者。为进一步提高和平镇中小学教师依法执教工作理念,纠治“习以为常”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近日,和平司法所到和平镇中学、和平镇小学为全镇80余名中小学教师上了一堂法律课。
在法律讲堂上,一是通报了《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二批7起违法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真实、鲜活的案例警醒教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规范自己言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教职工监督无处不在,八小时内外务必时刻保持言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选取与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有关的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看护人员罪、猥亵儿童罪、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等15个罪名进行分析,围绕师德师风教育,从法律的角度与教师共同分享了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及注意事项,强调教职工在教学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国家财产损失等后果,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和平镇将进一步履行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发挥普法作用,采用积极参与学校教师培训,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等形式,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逐步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教职工依法执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