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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文旅部门到大箐挑选全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

日期:2023年07月24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为积极备战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充分展示楚雄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7月12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张留福馆长一行在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馆领导的陪同下,深入禄丰市仁兴镇大箐村,挑选楚雄州备战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节目。

仁兴镇大箐文艺队的前身是大箐文工团,1958年成立并参加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建州文艺汇演而获奖,是一支由大箐村文艺爱好者自发组成的队伍,平时有业余队员30余名。文艺队组建以来,传承了苗族多姿多彩的歌舞、苗剧等传统文化,走村串寨,把社会主义新风尚编演成文艺节日送到千家万户,既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又弘扬了苗族传统文化,同时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出《芦笙滚锅舞》等文艺精品。

大箐文艺队表演的《苗族芦笙滚锅舞》,既有苗族传统舞蹈元素也包含现代杂技技艺,是大箐文艺队根据苗族先辈迁徙途中的历史故事创编的一个传统舞蹈,舞蹈演绎了苗族先辈迁徙途中“探路”、部落战争、苗族小伙子滚油锅传说、生产劳动丰收等场景,它再现了苗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展示了苗家古代独特的芦笙风情,体现了苗家儿女自强不息、开拓进取、追求美好生活的坚强品质;节目创编以来多次参加省、州组织的大型活动:2004年参加了云南省首届民族民间文化博览会开幕式文艺表演、2005年参加禄丰恐龙文化节上走进了中央电视台《乡村大世界》栏目、2018年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在禄丰县城同台演出。2005年8月,《大箐苗族芦笙滚锅舞》“非遗”项目被禄丰县人民政府命名为禄丰县第一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019年10月被楚雄州人民政府命名为楚雄州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龙才敏(州级)和龙军花(县级)两人。

本次州、市文化部门领导、艺术家到大箐村按照“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展示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要求挑选大箐文艺队编演的《苗族芦笙滚锅舞》作为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备战节目,极大鼓舞了大箐文艺队,大箐文艺队对备战全省演出信心十足。挑选节目现场,大箐文艺队给各位领导、老师表演了《苗族芦笙滚锅舞》等节目;州、市领导要求大箐文艺队从舞蹈原生态故事情节着手,在人员、音乐、服装、道具上提升节目艺术性和观赏性;并明确了由镇、村两级负责抽调精干演员组织排练,州、市两级负责落实演出道具更换、排练演出相关经费;安排了州文化馆杨老师作为本次展演的主要辅导老师。挑选节目工作安排结束后,州文化馆杨晓斌老师给大箐文艺队相关舞蹈动作做了现场提升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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