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高峰乡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行“党建+河长制”工作模式,形成全域治理、全民参与的保护治理工作格局,加快美丽河湖建设。
聚焦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发挥党员干部“头雁”作用,构建由乡党委书记任乡级总河长,乡长担任乡级副总河长,其他班子成员任乡级河长、村党总支书记任村级河长、村民小组担任巡查员的组织体系,全乡共设置乡级河长9人、村级河长15人,巡河护河员30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在河湖治理中的引领力和组织力。
聚焦思想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州、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及河湖保护治理相关内容纳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织“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强化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乡推进党建引领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发放禁渔宣传材料100余份,14各村组,32户农户;开展人居环境整治260场次,召开“彝家火塘会”42场次。
聚焦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组建由乡河长办、自然资源所、纪委办、派出所、督察室等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专项排查行动工作小组,今年以来,共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3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通过“主题党日+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形成支部带头、党员示范、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各方协同联动,真正实现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聚焦重点问题,突出治理实效。以乡境内3条河流和12件小(二)型水库及56件小坝塘为清理整治重点,今年以来,共发动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组织开展“清河行动”12余次,共投入党员干部及群众485余人次,累计清理污泥、垃圾共计47.52吨,清理整治河道15.9公里,全乡河湖面貌有效改善,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